4月2日,杭州银行公告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收到虞利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虞利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行长等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由公司董事长宋剑斌先生代为履行行长职责,代为履职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新任行长任职资格获监管机构核准之日止。
杭州银行表示,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开展正常,经营质效良好,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产生重大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告未提及虞利明任职期间的贡献及感谢等内容。
公开信息显示,虞利明,男,汉族,1966年10月出生于浙江杭州,2000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及行长。
截至目前,虞利明获批担任杭州银行行长一职刚满两年。2023年3月13日,原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核准虞利明的杭州银行董事、行长任职资格;2023年6月15日,原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核准虞利明的杭州银行副董事长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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