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戴曼曼报道:9月30日,记者从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获悉,金融支持房地产政策快速在粤落地。即日起,广东对广州市、珠海市、汕头市等共20个城市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15%。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要求,广东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市政府调控要求,对广州市、珠海市、汕头市、佛山市、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惠州市、汕尾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共20个城市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作出以下调整: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15%。政策自2024年9月30日起执行。
9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进一步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允许满足一定条件的存量房贷重新约定加点幅度,促进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同时发布倡议,各家商业银行原则上应在2024年10月31日前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开展批量调整。
根据此次发布的公告和倡议,对于高于LPR-30个基点的存量房贷利率,将统一调整到不低于LPR-30个基点,使得利率水平靠近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附近,预计平均降幅0.5个百分点左右。据测算,以100万元、25年期、等额本息还款的存量房贷为例,假设该房贷利率从4.4%降至3.55%,可节约借款人利息支出每年约5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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