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结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体系,推动证券公司落实全面风险管理要求,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促进证券公司高质量发展,证监会修订发布《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以下简称《风控指标规定》),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20年1月,证监会修订发布《风控指标规定》。从实施情况看,证券行业抗风险能力稳步提升,四项核心风险控制指标长期维持在监管标准的1.5-2.5倍水平,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在提升证券公司风险管理水平,增强行业抵御风险能力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充分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证券行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发挥风险控制指标的“指挥棒”作用,证监会对《风控指标规定》进行了修订,并于2023年11月3日至12月3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从反馈意见来看,社会各界普遍认可《风控指标规定》,并结合实践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证监会经逐条研究,对大部分建议已充分吸收,未完全吸收的意见主要涉及放松场外衍生品等创新业务的计算标准。
与现行风险控制指标体系相比,《风控指标规定》主要调整完善以下内容:一是对证券公司投资股票、做市等业务的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予以优化,进一步引导证券公司充分发挥长期价值投资、服务实体经济融资、服务居民财富管理等功能作用。二是根据证券公司风险管理水平,优化风控指标分类调整系数,支持合规稳健的优质证券公司适度提升资本使用效率,更好为实体经济提供综合金融服务。三是对证券公司所有业务活动纳入风险控制指标约束范围,明确证券公司参与公募REITs等新业务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提升风险控制指标体系的完备性和科学性,夯实风控基础。四是对创新业务和风险较高的业务从严设置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加强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有效性。
此外,为平稳有序过渡,《风控指标规定》设置了一定的过渡期,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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