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日从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了解到,日前,执委会会同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人民政府联合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规划建设导则(试行)》(简称“导则二期”),明确了复合兼容的土地使用、优质共享的公共服务、安全韧性的市政公用设施等三方面内容。
据介绍,这是在2021年《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规划建设导则(试行)》(简称“导则一期”)印发实施后,因应示范区建设深入推进的新形势新需求,对规划领域“一套标准管品质”制度创新的深化拓展,其印发实施将有力支撑示范区规划蓝图转化为建设实景图,进一步推动重点区块功能和重大项目示范效应加速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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